在华北某工业城市,39岁的机械零件供应商张强经营着一家小型加工厂,靠着为本地企业供货维持生计。2023年冬,他接到一家名为“宏宇机械”的公司订单,采购价值150万元的精密轴承。张强以为这是一次翻身的机会,投入全部资金生产,却未料到,这份买卖合同不仅未能带来利润,反而因对方失信,让他背上债务,卷入了一场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泥潭。
故事的开端:订单与信任
宏宇机械的业务员刘某通过电话联系张强,声称公司急需一批高精度轴承,用于出口设备。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,约定张强在3个月内交付5000个轴承,总价150万元,宏宇支付30%预付款(45万元),余款在交货后30天内结清。若逾期付款,每日按未付金额的0.1%支付违约金。张强核查了对方的营业执照和资质文件,确认无误后签字,收到预付款后立刻采购原材料,雇佣工人加班赶制。
生产期间,刘某多次来厂“视察”,对进度表示满意,张强因此信心倍增。2024年2月,轴承按时交付,宏宇签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。张强满心期待余款105万元,却在付款期限到来时发现,刘某的电话已停机,宏宇的办公地址空无一人。他通过工商查询得知,宏宇机械注册资本仅10万元,成立不到一年,法定代表人是个“挂名”身份。
危机降临:追款无门
张强投入了近100万元生产成本,包含原材料、人工和设备租赁费,工厂因欠款已无法运转。他报警求助,警方却表示,这属于民事纠纷,建议走法律途径。无奈之下,张强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,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,要求宏宇支付余款105万元及违约金15万元,总计120万元。他提交了合同、交货单、验收证明及与刘某的微信记录,证明宏宇已接受货物但未付款。律师援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609条,强调买方有支付货款的义务,宏宇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宏宇的法定代表人未出庭,但委托律师辩称,公司因市场低迷破产,货物已转卖第三方,无法支付余款。他们提交了一份“破产申请书”,试图免责。张强的律师反驳,宏宇在签约时隐瞒了财务状况,验收合格后转卖货物却不付款,存在恶意违约嫌疑。微信记录显示,刘某曾承诺“款项下周到账”,却未提及公司困境。
法庭交锋:违约与执行
庭审焦点集中在宏宇的履约能力和付款义务。法院调取了宏宇的银行流水,发现其在收货后迅速将资金转出,账户几近清空。法官依据《民法典》第577条,认定宏宇未支付货款构成违约,且转卖货物后拒付行为表明其有非法占有意图。2024年8月,法院判决宏宇支付张强余款105万元及违约金10万元,总计115万元。
然而,执行阶段,张强发现宏宇已无财产可供执行,公司名下仅剩一间空壳办公室。法院查封拍卖后,张强仅拿回5万元,剩余款项遥遥无期。他的工厂因债务压顶被迫关闭,工人讨薪,材料商上门催债,张强甚至卖掉了家里的车才勉强还清部分债务。
结局与代价
这场官司让张强倾家荡产。他感慨:“我以为合同是大树的根,没想到只是张纸。”宏宇的负责人杳无音讯,而张强的梦想随着工厂的倒闭化为泡影。法律虽判定宏宇违约,但执行的困境让胜利毫无意义。
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揭露了中小企业在交易中的脆弱性。合同看似保障,却难敌对方的恶意失信。在供货链上,信任是合作的基石,也是风险的导火索。张强的故事提醒每一个供应商:签字前查清对方底细,或许能避开无尽的深渊。